交法规定,开车时驾驶证必须随身携带。否则警察有权扣车,待你拿上驾驶证后罚款50元放行。
目前,全国推广的电子驾照只是在推广,少数省份实行此政策,但大多数地方仍未实行。而交法也未修改有这一条。所以,警察查车时,有的地方使用电子驾照有效,有的地方执行交法标准,电子驾照无效。象广东,上海,你开车上路,电子驾照可以通行。
而我们这是不行的。本人5.1期间就被查。由于是在市内行驶,很少遇到查车。即使碰到查酒驾,也只是不是酒驾就不会查驾照。所以,不出远门,驾照一直在家里。
查车时,我出示电子驾照,交警表示,我们这还未实行。报身份证号,警察警务通可以查到驾照信息。可他们坚持要驾照原件。没办法,旁边停车。叫家人送来驾照后罚50放行。50元事小,一来一回几个小时,耽误事呀。
不管在哪个地方,驾照最好带在身上,或者放在车上,以备急需。古人云:晴带雨伞,饱带干粮,这话不无道理。
特别是长途出差的人,千万别忘带驾照,否则你会怀疑人生的。
如果交法规定电子驾照全国通行就可以不带驾照了,否则还是乖乖带驾照出车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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